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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1日开始实施的税收政策目录及要点|上海诺唐

发布日期 :2016-10-31 15:46访问:1次发布IP:116.231.255.48编号:398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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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1日开始实施的税收政策目录及要点

中央税收政策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

为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和监督管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等第14部门制定并引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建立公共资源交易相关信息与同级税务机关共享机制,推进税收协作。本办法自2016年8月1日起实施。


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门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需按公告规定处理。公告自2016年8月1日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3号第四条、附件1、附件2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9号第五条、附件1、附件2同时废止。此前未处理的事项,按照本公告执行规定。


关于部分地区开展住宿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


自2016年8月1日起,在部分地区开展住宿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专用发票,试点范围限于全国91个城市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住宿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关于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公告规定,生产(改装)或进口的车辆符合本公告第一条规定的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定义的,按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5年第96号规定提交信息、照片及资料扫描件。国家税务总局定期对提交的信息及资料进行汇总,符合本公告第一规定的,编列免税图册。本公告自2016年8月1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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